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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12.6.1 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石材、木材、塑料、金属、玻璃、石膏等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6.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每个检验批应全部检查。

    2、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6.3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12.6.4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6.5 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6.6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6.7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6.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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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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