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 安全疏散和避难


4.0.1 《建规》第5.5.30条:住宅的户门和安全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疏散楼梯间在首层不经过门厅直通室外时,楼梯间门的净宽度可以0.9m吗?
    处理意见:首层疏散外门指的是直接对外的门,不包括门厅内的楼梯间首层疏散门(含地下室开向门厅内的疏散门)。疏散楼梯间在首层不经过门厅直通室外时,楼梯间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4.0.2 《建规》第5.5.17条第2款及5.5.29条第2款利用首层门厅、公共大堂作为扩大前室通向室外时,楼梯间出口处至室外疏散门的直线距离最大疏散距离是多少?
处理意见:疏散楼梯间在建筑的首层直接通向室外,能很好地保证进入楼梯间的人员疏散安全。当疏散楼梯间不能在建筑首层直通室外时,一般要通过专用的疏散走道通至室外: 当首层门厅火灾危险性较小,与门厅连通的管理用房、设备房采取了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后, 可以将首层门厅等扩大至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但要确保自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至直通室外的建筑外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有关防火分隔要求,见本规范第6.4.2条、第6.4.3条的规定。考虑到建筑层数不大于4层的多层建筑内部垂直疏散距离相对较短,当建筑的层数不大4层时,可以在首层不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的前室,而将楼梯间(包括敞开楼梯间)直接设置在首 层的大厅或连接走道处,使楼梯间到达首层后通过疏散走道或大厅到达直通室外的门口。显 然,楼梯间在首层所处区 域应该是火灾危险性小的空间,而不能是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开敞办公室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场所。
4.0.3 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在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宽度如何计算?
    处理意见: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在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宽度的计算方法为:
    1 当地下部分和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通过不同的疏散走道直通室外时,疏散走道的净 宽度分别不应小于各自所连接的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
    2 当地下部分为人员密集场所时,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共用疏散楼梯间并 在首层通过同一条疏散走道直通室外时,该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地下和地上连通至该 走道的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
    3 当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不共用疏散楼梯间并在首层通过同一条疏散走 道直通室外时,该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地下和地上连通至该走道的疏散楼梯各自总净 宽度的较大值,且该疏散走道的长度(自最远的楼梯间的出口门起算)不应大于15m。
4.0.4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设置剪刀楼梯时,其前室是否允许穿套?
    处理意见:不允许安全疏散路径穿过前室进入另一个前室。
4.0.5 住宅的两个交通核通过北向的室外连廊连接解决2个安全出口问题,而连廊是通过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连通的,是否可行?
    处理意见:安全疏散的基本原则应是户门→走廊(连廊)→前室→楼梯间→室外。因此, 连廊通过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或楼梯间连通是不允许的。
4.0.6 高层住宅剪刀梯在首层是否可通用一个门厅对外疏散?如果可以需采取哪些措施?
    处理意见:剪刀楼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除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外,无其他门窗洞口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 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m时,单元首层安全出口设置不应少于2个。
4.0.7 高层、多层住宅建筑中商业服务网点内的疏散距离是按高层建筑还是按多层建筑?
    处理意见:无论商业服务网点是设置在高层住宅建筑还是设置在多层住宅建筑中,其疏散距离均可以按照不大于《建规》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业网点建筑22m,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27.5m来确定。
4.0.8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的疏散楼梯净宽度按多少设计?按照多层公建还是住宅?商业服务网点的楼梯踏步按什么标准考虑?
    处理意见: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走道、疏散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符合《建 规》第5.5.18条的规定。
4.0.9 除《建规》第 5.5.10 条规定的情况外,其他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可以设置采用剪刀楼梯吗?
    处理意见:剪刀楼梯允许在商场、展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中使用,每组剪刀楼梯只能作为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一个安全出口计算。剪刀楼梯应分散布置,其两部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两个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防火隔墙。
4.0.10 幼儿园建筑楼梯要做封闭楼梯间吗?
    处理意见:独立的幼儿园不属于《建规》第 5.5.13 条规定中需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 因此不需要做封闭楼梯间。多种功能建筑内的幼儿园应根据其主要功能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
    对于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多层建筑,如 5 层或 5 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其防火分区可以按各楼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划分。
4.0.11 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疏散楼梯间,是否可以共用?
    处理意见:依《建规》每个防火分区平面应各自具有独立的疏散楼梯,相邻防火分区之 间的疏散楼梯间不可以共用。
    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借用住宅部分疏散楼梯时, 该疏散楼梯仅可供地下车库、半地下汽车库的一个防火分区借用。
4.0.12 当住宅地下室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且仅有一个安全出口时,可利用通向相邻汽车库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吗?
    处理意见:当住宅地下室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且仅有一个安全出口时,可利用通向相邻汽车库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该汽车库防火分区须有两个直 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0.13 建筑夹层疏散设计是怎么规定的?
    处理意见:现行国家标准《建规》第 5.5.8 条规定了公共建筑安全出口设置的原则要求;
    第 5.5.17 条对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按照平面布置的不同情况作了相应规定。当公共建筑内的夹层与下部楼层为同一防火分区,夹层内未设置疏散出口,人员需经下部楼层设置的 疏散出口疏散时,夹层内的任一点至疏散口的疏散距离应满足《建规》第 5.5.17 条第 3 款的规定。其中,经楼梯从夹层疏散至下部楼层的距离应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4.0.14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房间嵌套房间是否可行?安全疏散如何考虑?
    处理意见:房间嵌套设计可行,安全疏散按嵌套房间内任一点至大房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距离计算。当大房间符合《建规》第5.5.17条第4款要求时按30m(加喷淋37.5m)计算,直线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不符合时按袋形走道计算疏散距离。
4.0.15 商业建筑中常见柱距为8.4m,为便于出租出售,往往依柱距划分为不大于150㎡的商铺。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商铺,可否参见《建规》第5.5.15条规定的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200㎡设置一个净宽度不小于 1.4m 疏散门?
    处理意见: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对于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商铺,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50㎡、商铺面宽不小于8.4m柱距时,可贴临商铺面宽两侧墙柱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商业步行街、中庭处相邻商铺间应设置 1m 分隔墙。
4.0.16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第5章第5.5.17条图示2,对于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单、多层医疗建筑,单多层教学楼建筑以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其他建筑,规定了T型走道的疏散距离计算公式。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单、多层医疗建筑,多层教学楼建筑是否设置 T 型走道呢?
    处理意见: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单、多层医疗 建筑,单、多层教学楼建筑不允许布置T型走道。
4.0.17 一类高层地下室楼梯是否可依据《建规》6.4.4条第1款,此楼梯地下部分为封闭楼梯间。
    处理意见:当地下部分的楼梯满足《建规》第6.4.2 条第1款及6.4.4条的规定时可以。
4.0.18 综合体内电影院人数如何计算?
    处理意见: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该场所为电影厅时,其疏散人数应为影厅内座位数、工作人员数和候场人数之和,每层候场人数应按 该层各厅平均座位数且不小于该层各厅总座位数的 20%计算。
4.0.19 《建规》第5.5.21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人数计算时,未明确其疏散走道、连接厅室的公共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前室等是否计算人数,这些场所是否参与计算?
    处理意见: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人数的计算,其疏散走道、连接厅室的公共走道、 电梯厅、楼梯间及前室等的人数可不计入疏散人数内。
4.0.20 《建规》第5.5.20条表5.5.20-1中楼梯的疏散宽度计算适用于其它建筑内建造的相应场所吗?
    处理意见《建规》第5.5.20条表5.5.20-1中楼梯的疏散宽度计算只适用于单独建造的相应场所。
4.0.21 健身房的疏散人数如何计算?
    处理意见:健身房的活动人数,可按4㎡/人计算,健身房服务人员可按实际服务人员人数且不少于健身房活动人数的10%计入疏散人数。
4.0.22 非机动车坡道在地下出入口处可以不设门吗?
    处理意见:非机动车坡道在地下出入口未设置防火门时,该坡道应为专用坡道,坡道的 地面出入口与地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规》有关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当相 邻建筑面向坡道地面出入口侧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0.2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中第6.1.5条,地下车 库的防火单元不应大于1000㎡。充电设施100%预留,相当于以后100%都要做成充电车位, 那么整个地下车库是否全部都要按照1000㎡划分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处理意见:地下车库100%设置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可按1000㎡划分防火单元。防火单元不需要独立的安全出口,可以使用开向相邻防火单元的乙级防火门通向本分区的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和安全出口数量仍以防火分区为单位计算。
    防火单元内的最不利点,通过疏散门到达本防火分区的最近安全出口距离应≤60m(设 有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单元內的连通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
    人员不应通过防火分隔水幕进行疏散。
    每个防火分区的两个安全出口不应设置在同一防火单元内。
    每个防火单元视为独立的防烟分区,应按防火单元设置独立的排烟和补风系统。 同一防火分区内的相邻两个防火单元可共用风机,风机房应设置在相邻两个防火单元交界处。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