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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生境营造应坚持湿地保育优先的原则,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生态承载力较差的区域应限制游人容量。
6.1.2 生境营造应充分了解该地区和周边气候相似区湿地动植物,宜包括湿地植物种类、群落构成及分布特征,湿地动物种类、种群构成、分布特征、生活习性及变化趋势等资料;并应遵循适宜生态位原则和群落演替规律进行生境营造,满足动植物生境需求。
6.1.3 湿地植物应优先选择生态效益高、抗逆性强、易于管理的种类。
6.1.4 湿地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宜进行掩映设计。
条文说明
6.1.1 湿地保育是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前提,尊重现状湿地及其类型,恢复或营造退化的湿地生境,修复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增加湿地生物多样性。
6.1.2 湿地在不同的季节复杂多变,对湿地植物的抗冻、抗热及抗病虫害的能力有较高要求,因此根据湿地公园的主导功能和生境营造需要,尽量选择适应地域自然环境及天然湿地中存在的植物种类。
6.1.3 生境营造以乡土物种为主,谨慎引进外来物种,构建仿自然的湿地植物群落,营造湿地动物栖息地。湿地植物群落的营造需要根据其功能选择相应的湿地植物,以乡土植物为主,合理搭配。
6.1.4 减少湿地内及周边高大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对鸟类生境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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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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