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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安全防护设施
9.4.1 安全防护设施可分为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动物栖息保护设施及植物生境保护设施。
9.4.2 近岸2.0m范围内常水位水深大于0.7m、易发生安全事故地段应设置高度大于1.10m的护栏,护栏不应采用带有尖角、利刺等构造形式。
9.4.3 鹰墩宜设置在湿地公园内植被稀少的区域,应竖立杆高6.0m~7.0m的树干或水泥杆。
9.4.4 笼舍应于地势较高处或悬空设置。
9.4.5 修建闸坝影响特定鱼类洄游时应设置鱼道。
9.4.6 湿地公园的封育区域应设置围网。
9.4.2 近岸2.0m范围内常水位水深大于0.7m、易发生安全事故地段应设置高度大于1.10m的护栏,护栏不应采用带有尖角、利刺等构造形式。
9.4.3 鹰墩宜设置在湿地公园内植被稀少的区域,应竖立杆高6.0m~7.0m的树干或水泥杆。
9.4.4 笼舍应于地势较高处或悬空设置。
9.4.5 修建闸坝影响特定鱼类洄游时应设置鱼道。
9.4.6 湿地公园的封育区域应设置围网。
条文说明
9.4.1 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栏、警示设施、免费SOS固定求助电话等;动物栖息保护设施包括鹰墩、笼舍、鱼道等;植物生境保护设施包括围栏、珍稀植物苗圃等。
9.4.2 护栏设施泛指园林中能够起到栏杆作用的设施,可以是栏杆、矮墙或花台(池)等。护栏设置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19中6.7.3条的规定。
9.4.3 鹰墩是湿地公园植被稀少的区域中鸟类的栖息设施,设置高度应满足鸟类栖息的基本需求。
9.4.4 笼舍是保护被救护动物安全栖息的主要设施,根据救护对象体型大小来制作适合的笼舍。
9.4.5 针对湿地公园内洄游性及半洄游性的保护鱼类及地方特有鱼类设置鱼道。鱼道是保护湿地公园内鱼类洄游繁殖产卵的通道,一般通过在水闸或坝上修建人工水槽来建立。
9.4.6 围网的作用是防止人畜进入湿地公园内受保护的区域,或在湿地公园各功能分区间隔离不同动物种群。围网设计要求在《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LY/T5126-04中第3.7.3条作了规定。
9.4.2 护栏设施泛指园林中能够起到栏杆作用的设施,可以是栏杆、矮墙或花台(池)等。护栏设置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19中6.7.3条的规定。
9.4.3 鹰墩是湿地公园植被稀少的区域中鸟类的栖息设施,设置高度应满足鸟类栖息的基本需求。
9.4.4 笼舍是保护被救护动物安全栖息的主要设施,根据救护对象体型大小来制作适合的笼舍。
9.4.5 针对湿地公园内洄游性及半洄游性的保护鱼类及地方特有鱼类设置鱼道。鱼道是保护湿地公园内鱼类洄游繁殖产卵的通道,一般通过在水闸或坝上修建人工水槽来建立。
9.4.6 围网的作用是防止人畜进入湿地公园内受保护的区域,或在湿地公园各功能分区间隔离不同动物种群。围网设计要求在《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LY/T5126-04中第3.7.3条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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