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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种植设计


6.4.1 绿化树种和湿地植物中乡土植物比例应大于70%。
6.4.2 水生植物种植应综合考虑不同植物的生理特性和湿地公园水位高低的变化。
6.4.3 以生态防护为主的植物群落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大乔木种植应大于3行,形成生态防护带。
6.4.4 根据公园内不同鸟类的需求,应种植适宜的筑巢、食源树种;依据鸟类的惊飞距离不同,应在其巢区、活动区外围营建相应宽度的缓冲区,宜配植乔木、灌木进行隔离。
6.4.5 植物群落内宜合理设置林窗,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和物种更新。
6.4.6 湿地边缘兼顾为动物提供食物及栖息地时,应在湿地与道路及游憩场地之间设置植物缓冲带。
6.4.7 生境营造的植物选择宜选取该区域内敏感植物、特有生物作为生态环境的指示物种。
6.4.8 人工湿地应根据地域气候条件和水质净化需求,设计相应的功能型植被群落。
条文说明
6.4.1 湿地公园尽量选用本地同类生境下的湿生、水生植物,构建乡土植物群落。面积较小的公园,应用的植物种类至少满足规定的下限比例,面积在50hm2以上的湿地公园应提高应用比例。
6.4.2 水生植物的种植要根据具体种类确定其适宜水深,同时综合考虑湿地公园中水域的水位变化。水位最高时不能完全淹没该种植物,水位最低时种植区域不能干涸。本条参考《城市湿地公园设计导则》湿地植物与适宜水深的规定(见表2)。
表2 湿地植物群落与适宜水深
续表2
6.4.3 防护植物群落以乡土树种为主,并具有一定的防护宽度。
6.4.4 筑巢及食源树种种植区,要注意控制树木的茂密程度。避免对树冠捆绑塑形,以免林冠过于郁闭,不利于鸟类进入;避免过度修剪树冠,使其过于稀疏,不利于鸟类隐蔽。
    鸟类的惊飞距离:体形较小的鸟类>体形较大的鸟类;留鸟>迁徙鸟类;高层活动的鸟类>地面或灌丛活动的鸟类。随着人为干扰程度的提高,同种鸟类的惊飞距离呈减小的趋势。
6.4.5 林窗对生物多样性、物种更新都有一定的影响。林窗可促进花和果实的生长,为鸟类提供了一定的食物来源,食果实鸟类喜欢在高处乔木冠层摄取食物。
6.4.6 湿地边缘既可以提供游览及亲水的空间,同时还可为湿地动物提供栖息地和食源植物。当承担栖息地与食源地功能时,应该与游览及通行区域进行一定的隔离。
6.4.7 指示种是指生物学或生态学特性能够对其他物种或环境状况特征起代表或指示作用的物种。指示种的物种丰富度和优势度能够表现一处湿地的生态系统完整性、湿地植被生境的适宜程度和人为活动对湿地的影响程度等信息。鸟类可作为湿地重要性和湿地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物种。依托天然湿地形成、面积在50hm²以上的湿地公园宜确定生态环境指示物种。
6.4.8 有水体净化功能的湿地,根据设计的水力参数和构造参数等条件,选择耐水湿、抗性强、净化效果好的植物种类。水力参数主要包括水力停留时间、表面负荷率、水力坡度、水动力弥散系数等;构造参数主要包括填料种类、渗透性等。并确定合理的越冬方案及植物更换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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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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