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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试件处理


B.3.1 每组试件应分别放入50℃±3℃的干燥箱中,并应干燥24h。
B.3.2 取出试件后,应放入干燥器中,并应冷却到室温后称重,数值应精确到0.01g。
B.3.3 试件重新放入干燥箱中应干燥4h,取出后应放入干燥器中,应冷却到室温后称重,数值应精确到0.01g。
B.3.4 当按第B.3.3条称重的结果与按第B.3.2条称重的结果相对比,两次称重值之差小于0.02g时,可认为试件达到恒重,取后者的称重值作为试件重量W2;当两次称重值之差大于0.02g时,应按第B.3.3条重复进行,直至达到恒重要求。
 
条文说明
    试件处理增加了恒重检查环节,主要考虑试件多来自工程现场,在存放、运输、制备等环节,水分、污物、杂质进入很难避免,所以增加这一步以减少外部因素和环境条件对实验本身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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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 GB/T5053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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