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4 施工安装验收
6.4.1 综合监控系统应在自检全部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安装验收。施工安装验收时,提供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备和材料清单;
2 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技术文件;
3 设备、主要材料的检验记录;
4 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2 施工安装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应正确,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布放线缆的规格、路由、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线缆排列应整齐,外皮无损伤;
3 电力电缆应与信号线缆分开敷设,信号线缆与电力电缆及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表6.2.4-1和表6.2.4-2的规定;
4 传感器、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应能真实地反映被测量值;
5 设备线缆接线应正确,应绑扎固定;
6 设备、线缆标识应完整清晰;
7 防雷、接地应满足设计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缩略语
- 2.1 术语
- 2.2 缩略语
- 3 基本规定
- 4 监控范围
- 4.1 电气系统
- 4.2 空气调节系统
- 4.3 给水排水系统
- 4.4 安全防范系统
- 4.5 消防系统
- 4.6 环境系统
- 5 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系统组成
- 5.3 数据采集
- 5.4 数据传输
- 5.5 接口
- 5.6 系统平台
- 6 施工安装
- 6.1 一般规定
- 6.2 配管配线与敷设
- 6.3 设备安装
- 6.4 施工安装验收
- 7 调试和试运行
- 7.1 一般规定
- 7.2 调试前的准备
- 7.3 单机调试
- 7.4 单系统调试
- 7.5 系统联调
- 7.6 系统试运行
- 8 竣工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2 竣工验收条件
- 8.3 竣工验收的结论与处理
- 附录A 施工安装部分记录
- 附录B 调试和试运行部分记录
- 附录C 竣工验收部分记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