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4 单系统调试


7.4.1 单系统调试应分别调试数据采集主机与现场监控设备、集成子系统、系统平台之间的接口,通信应正常、数据应正确。
7.4.2 单系统调试应对本系统中的被监控设备进行点对点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被监控设备的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保存应准确、及时;
    2 应按系统监控点设计要求,对数字量输入、数字量输出、模拟量输入、模拟量输出逐一进行测试,并应记录调试数据;
    3 报警测试的内容和响应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
7.4.3 单系统功能测试应满足设计要求。
7.4.4 各集成子系统所提供的接口协议应满足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7.4.1 单系统调试主要包括电气监控子系统、空气调节监控子系统、给水排水监控子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子系统、消防监控子系统及环境监控子系统等子系统的调试。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