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3 智能隔振设计


7.3.1 智能隔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伺服型主动控制时,宜采用人工智能控制算法进行优化设计,外界振源变化时体系应具备实时智能化参数调节功能;
    2 采用半主动控制时,应对智能隔振材料的动力特性进行优化设计;
    3 隔振系统应进行多模态参振降阶设计,前三阶振型参与质量之和不宜小于总质量的90%;
    4 智能隔振宜采用支承式;
    5 智能隔振装置应具有满足安装和维护的空间。
7.3.2 智能隔振系统的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振器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
    2 测量装置不应改变隔振对象的动力特性,其灵敏度应高于振动控制精度;
    3 采集装置的精度应高于测量装置的灵敏度;
    4 控制器应具有实时高速计算分析能力,并应将控制信号有效地传送至制动装置;
    5 制动装置的施载精度不应低于振动控制精度;
    6 智能隔振系统的测试及控制装置,应具有振动输入信息和控制输出信息的定时存储功能;
    7 智能隔振系统的各组成部件应具有性能参数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关键隔振装置应进行测试评估。
7.3.3 智能隔振选型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隔振对象质量较小且振动位移较小时,宜采用压电型智能隔振;
    2 隔振对象质量较小且振动位移较大时,宜采用线性电机型智能隔振;
    3 气动式智能隔振的适用范围可不受隔振对象质量及振动位移的限制。
7.3.4 压电型智能隔振系统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静态时压电制动装置的承载力验算;
    2 动态控制时压电制动装置的作用灵敏度设计;
    3 压电型材料的极限使用频率设计;
    4 隔振系统的电源供电及交流电去除干扰设计。
7.3.5 线性电机型智能隔振系统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静态条件下支承元件布置及承载力验算;
    2 线性电机选型及配置;
    3 集成振动控制系统的最优控制;
    4 对磁场环境有要求时的防电磁干扰设计。
7.3.6 气动式智能隔振系统的气浮支承元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浮支承元件的数量可根据单支气浮元件承载力和隔振对象的总质量确定;
    2 气浮支承元件的位置宜根据系统支承反力的平均值优化结果确定;
    3 支承方案应根据系统的气浮支承元件位置、数量、性能进行系统最短自平衡时间组合设计,布置方式可采用三点式、四点式或多点式。
条文说明
7.3.3 工程实际中,当隔振对象质量小于1t时,采用压电型智能隔振或线性电机型智能隔振;隔振对象质量大于2t时,采用气动式智能隔振技术。
7.3.6 气浮隔振系统的三点或四点式方案,可按图16实施:

图16 气浮隔振系统示意
AS—空气弹簧隔振器;AC—主动控制器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50463-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