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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8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0-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2月8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抹灰工程;5.外墙防水工程;6.门窗工程;7.吊顶工程;8.轻质隔墙工程;9.饰面板工程;10.饰面砖工程;11.幕墙工程;12.涂饰工程;13.裱糊与软包工程;14.细部工程;1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新增了外墙防水工程一章;新增了保温层薄抹灰工程一节;将原饰面板(砖)工程一章分成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两章;将吊顶工程分成整体面层吊顶工程、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和格栅吊顶工程;涂饰工程和裱糊与软包工程新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删除了木门窗制作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幕墙工程列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由各幕墙技术标准规定。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希凯世纪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熊伟 邸小坛 龚万森 孟小平 张元勃 张仁瑜 李爱新 袁欣平 剪爱森 吴俊书 辛建林 殷晓梅 赵振林 谢瑜昱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饶钢 吴兆军 朱希斌 张云龙 陶乐然 胡耀林 霍瑞琴 黄圻 刘宴山 秦珩 黄小坤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8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0-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2月8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抹灰工程;5.外墙防水工程;6.门窗工程;7.吊顶工程;8.轻质隔墙工程;9.饰面板工程;10.饰面砖工程;11.幕墙工程;12.涂饰工程;13.裱糊与软包工程;14.细部工程;1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新增了外墙防水工程一章;新增了保温层薄抹灰工程一节;将原饰面板(砖)工程一章分成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两章;将吊顶工程分成整体面层吊顶工程、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和格栅吊顶工程;涂饰工程和裱糊与软包工程新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删除了木门窗制作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幕墙工程列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由各幕墙技术标准规定。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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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
- 3.2 材料
- 3.3 施工
- 4 抹灰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一般抹灰工程
- 4.3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 4.4 装饰抹灰工程
- 4.5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 5 外墙防水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砂浆防水工程
- 5.3 涂膜防水工程
- 5.4 透气膜防水工程
- 6 门窗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木门窗安装工程
- 6.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 6.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 6.5 特种门安装工程
- 6.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 7 吊顶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
- 7.3 板块面层吊顶工程
- 7.4 格栅吊顶工程
- 8 轻质隔墙工程
- 8.1 一般规定
- 8.2 板材隔墙工程
- 8.3 骨架隔墙工程
- 8.4 活动隔墙工程
- 8.5 玻璃隔墙工程
- 9 饰面板工程
- 9.1 一般规定
- 9.2 石板安装工程
- 9.3 陶瓷板安装工程
- 9.4 木板安装工程
- 9.5 金属板安装工程
- 9.6 塑料板安装工程
- 10 饰面砖工程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
- 10.3 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
- 11 幕墙工程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玻璃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 11.3 金属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 11.4 石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 11.5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 12 涂饰工程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 12.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 12.4 美术涂饰工程
- 13 裱糊与软包工程
- 13.1 一般规定
- 13.2 裱糊工程
- 13.3 软包工程
- 14 细部工程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 14.3 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工程
- 14.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 14.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 14.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 15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B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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