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 总则
1.0.1 为提高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水平,推行清洁生产,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及危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医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
1.0.3 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1.0.4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所指的医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涵盖了规划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及施工图等各个设计阶段。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