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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竖向设计


6.3.1  厂区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及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2  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建(构)筑物基础、雨水排除及土石方量平衡等因素,结合洪(潮、涝)水位,工程地质等自然条件综合确定。

6.3.2  竖向布置方式和设计标高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当自然地面横坡较大时,附属和辅助建(构)筑物可采用混合式或阶梯式竖向布置。台阶的划分应与厂区功能分区一致。

    2  厂区内地面标高必须与厂外地面标高相适应。厂区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高于厂外路面标高。

    3  场地标高与坡度应保证场地雨水迅速排除,并满足厂区道路横坡、纵坡的要求。

    4  厂房和主要辅助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宜高于室外地坪标高0.15m~0.30m。

条文说明

6.3.1  本条对厂区竖向设计提出要求:

    1  对厂区竖向设计提出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有关工矿企业的等级和防洪标准,制订本规范的防洪要求。

6.3.2  竖向设计选择的条件,主要以地形坡度及复杂程度而定。主厂房占地面积较大,且厂区内建筑密度较高,厂内外一般为水平运输方式,故宜采用平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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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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