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6 压缩空气


11.6.1  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容量应依据工艺提供的设备用气压力、用气量、用气质量要求,并计入同时使用系数、管道系统漏损系数后计算确定。

11.6.2  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1.6.1  本条是对压缩空气站容量确定的规定。印染工艺许多设备及仪表需用压缩空气,有关专业应提供用气量、用气压力及气质要求,经下式计算后确定压缩空气站容量。

Q=∑QmaxK(1+Φ)          (1)

  式中:Qmax——各设备压缩空气最大消耗量(m³/min);

            K——同时使用系数,按0.7~1.0选用;

            Φ——管道系数漏损系数,取0.15。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