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1 一般规定


7.1.1  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应包括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再生水处理等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7.1.2  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

    1  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2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质证明书;

    3  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4  设备试运转记录;

    5  施工记录和监理检验记录;

    6  其他有关文件。

7.1.3  设备基础和预埋件的位置、尺寸,设备地脚螺栓安装、垫铁布置和基础灌浆应符合设计、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7.1.4  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各连接口应连接严密;有方向要求的设备安装,其进出口位置、方向应与设计文件要求一致。

7.1.5  特种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和《压力容器》GB 150.1~150.4的有关规定。

7.1.6  设备单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完整的安装施工记录;

    2  二次灌浆应达到设计强度;

    3  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加注润滑介质;

    4  各有关的电动、气动、液动部件应动作灵敏可靠、无卡阻;

    5  各指示和记录仪表及信号报警装置应装设齐全,并经调校准确、灵敏。

7.1.7  设备单机试运转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条文说明

7.1.1  本章适用于专用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和单机试运转的质量验收,其中的通用设备安装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7.1.2  该条规定了污水设备安装质量验收时应检查的主要技术文件和记录。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