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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施工安全


11.6.1  电视塔的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遵守现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现场的管理规定。

11.6.2  施工前必须针对塔的建筑结构特征和施工特点,结合环境、条件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并成为电视塔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11.6.3  电视塔施工,必须建立地面和高处作业面之间、高处立体交叉作业面之间的通讯联络系统,确保施工和运输的安全指挥。

11.6.4  电视塔施工现场应和当地气象台建立专业天气预报联系。遇雷、雨、雾、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否则应停止施工。

11.6.5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塔形、地形和其他环境因素,确定和划分施工危险警戒区,并用明显标志标示。危险区的等级和警戒范围可按表11.6.5确定。

 表11.6.5 危险区等级和警戒范围(单位:m)

    注:危险区半径从塔中心算起。

11.6.6  工地布置安全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现场供电、办公及生活设施等暂设工程和大宗材料堆场、垂直运输用卷扬机棚等,应布置在二级危险区外,地面的塔机设在一、二级危险区时,司机室顶应用木板密铺一层防护棚罩;

    2  一、二级危险区内的建筑出入口及上塔通道,应搭设高度不低于2.5m的安全防护棚;

    3  地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危险警戒区的管理制度,在一级危险区防护棚外工作时,必须与高空操作平台人员取得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警戒。

11.6.7  高空施工操作人员应事先检查身体,凡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一律不得上塔施工。

11.6.8  在塔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和悬吊脚手架上的铺板必须严密、平整、防滑且固定可靠,不得随意拆动;平台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操作平台和吊脚手架临边应设钢制防护栏杆,栏高不得小于1.2m,并设挡脚板;脚手架应兜底满挂安全网。

11.6.9  严格控制操作平台上的人员、堆放材料与设备的重量及分布位置;大风天气施工时,必须将操作平台上的易动物件予以固定,避免大风吹落。

11.6.10  塔吊、施工电梯和井架等施工机械和设施,必须经机械、安全和技术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操作前必须有专人进行班前检查;通讯联络信号必须灵敏可靠,并设专人管理;垂直运输机械或设施的顶部应按规定装置信号灯。

11.6.11  施工现场和操作面上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电气照明系统;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路供电,同时应有备用电源。

11.6.12  施工的操作平台系统的最高位置和垂直运输机械或设施,必须设有符合标准的防雷接地装置。

11.6.13  塔上高处施工设施的重大拆除工作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拆除的内容、方法、程序、操作岗位、进退路线、机械设备和工具、安全措施及指挥人员职责等。拆除方案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对难度大的拆除工作,尚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11.6.14  电视塔施工,除应遵守现行国家或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外,尚符合以下规定:

    1  施工现场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防火消防栓,场内道路畅通,保证消防车顺利通行;

    2  塔上施工,应有消防水管跟在操作平台附近。尚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含干粉灭火器);

    3  塔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看守,看守人员严禁离岗;

    4  电视塔结构的楼梯施工或安装应紧跟筒体的操作平台,两者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三个楼梯的休息平台,且两者间必须始终保持交通通畅。楼梯间必须设置专线安全照明。

条文说明

11.6.2  本条规定了电视塔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这是确保这一特殊构筑物安全施工的首要条件。安全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监督执法的标准和法规制度等内容。

11.6.3、11.6.4  这两条规定电视塔施工安全指挥的具体要求。高空作业和高空立体交叉作业是电视塔施工的特点,高空施工作业应尽可能安排避开雷雨、大风及雾、雪天气。但由于情况复杂,不好规定必须停止施工的具体条件,故只强调遇雷、雨、雾、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必须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六级风是按天气预报所指的50m以下地面风力。

11.6.5  本条规定了危险区等级划分与相应的半径范围,并规定了对危险警戒区的主要安全管理事项。危险区的划分是根据国内电视塔施工的实践经验总结提出来的,是为便于管理而提出的一个相对概念,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11.6.7  本条规定了身体检查和严禁上塔作业的重要事项。

11.6.8  本条对操作平台、吊脚手架的安全使用作了规定。

11.6.9  本条对操作平台的施工荷载和防风措施作了规定。

11.6.10  本条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作了规定。

11.6.11  本条对施工安全用电及照明作了规定。

11.6.12  本条对施工防雷击作了规定。

11.6.13  本条所指重大拆除工作,一般是指滑模装置、操作平台、吊脚手架、大型模板、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拆除工作。由于这些工作往往在高处进行,难度大,不安全因素多。因此,规定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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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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