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2 结构工程的质量验评划分
12.2.1 电视塔的结构工程质量验评划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外,尚应根据塔的工程特点,按以下归类方法划分分部、分项工程:
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土方分项工程、各种地基分项工程、各种桩基分项工程、钢筋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地下防水分项工程等;
2 主体分部工程应按以下四个相对独立的区段划分,即塔座区段主体分部工程、塔身区段主体分部工程、塔楼区段主体分部工程和桅杆区段主体分部工程;
3 四个区段的主体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钢筋混凝土分项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钢结构分项工程、构件安装分项工程、砌体分项工程等。
12.2.2 在分部和分项工程的划分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若±0.000m标高(或室外地坪)以下部分的钢筋混凝土筒体、塔座区段及塔楼内的钢筋混凝土筒体结构特征或施工工艺,与塔身区段内的相应内容有较大差异时,则此部分的筒体结构应划入相应的各自分部分项工程中;否则,可将钢筋混凝土筒体统一划入塔身区段主体分部工程中;
2 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中可包括水平向布置和竖向布置的两种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其中水平向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应划入其所在相应层的分部工程中;竖向预应力混凝土分项工程则应由底到顶划入塔身区段或桅杆区段的主体分部工程中;
3 凡与塔基础脱开,但与电视塔相关配套的结构工程,应作为电视塔附属或配套工程单独进行质量验评。
12.2.1、12.2.2 这两条规定了电视塔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各分部工程名称及各分部工程的区段划分与所含分项工程的名称。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材料
- 3.1 混凝土
- 3.2钢材
- 3.3 连接材料
- 4 基本规定
- 4.1 一般规定
- 4.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规定
- 4.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规定
- 5 结构上的作用
- 5.1 作用分类
- 5.2 风荷载
- 5.3 裹冰荷载
- 5.4 地震作用
- 5.5 其他作用
- 6 塔楼
- 6.1 一般规定
- 6.2 塔楼内力和变形计算
- 6.3 构件和局部计算
- 7 塔体
- 7.1 一般规定
- 7.2 塔体变形和内力计算
- 7.3 正截面承载能力计算的规定
- 7.4 局部设计
- 8 地基与基础
- 8.1 一般规定
- 8.2 地基计算
- 8.3 基础
- 9 构造规定
- 9.1 钢筋混凝土
- 9.2 预应力混凝土
- 9.3 钢结构
- 9.4 塔楼
- 9.5 塔体
- 9.6 基础
- 10 其他
- 10.1 防火
- 10.2 接地
- 10.3 钢结构防腐蚀规定
- 10.4 混凝土耐久性
- 11 工程施工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施工测量
- 11.3 混凝土结构施工
- 11.4 钢结构施工
- 11.5 预应力施工
- 11.6 施工安全
- 12 结构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 12.1 工程验收
- 12.2 结构工程的质量验评划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