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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卫生防护设施


12.3.1 污泥脱水间宜设置冲洗设施。石灰乳的输送宜在封闭系统中进行,石灰库及中和剂配制间应设置通风、除尘设施,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少于6次/h,含砷污泥脱水间应设置通风设施,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少于8次/h。

12.3.2 动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高噪声型设备宜集中布置,并应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
12.3.3 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操作岗位应配置洗眼器。
12.3.4 酸、碱和石灰贮存及消化工段应配置防护面具、个人防尘器具、抢救器材、工具箱等防护用品。

条文说明

12.3.1 污泥脱水间的脱水设备多采用板框压滤机或带式压滤机,这些设备均采用敞开式工作方式,工作环境的卫生条件较差,因此这些场所宜设置冲洗设施,冲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石灰乳宜在封闭系统中输送主要是为了保证石灰乳在输送过程中不发生跑冒滴漏,从而不影响工作环境的卫生,防止对操作工人造成灼伤。
    石灰库及中和剂配制间会产生粉尘及刺激性气味,为了保证操作人员有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应设置通风、除尘设施,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少于6次。
    含砷污泥脱水间由于有硫化氢气体产生,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应设置通风设施,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少于8次。
12.3.2 将高噪声型设备集中布置主要是便于采取消音、隔声措施。高噪声型设备宜远离办公区集中布置。
12.3.3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为酸性水,中和药剂石灰乳或电石渣均为碱性溶液,这些含酸、碱介质易对操作人员的皮肤、五官造成灼伤,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的规定,在酸、碱介质的操作岗位应配置洗眼器。
12.3.4 配置防护面具、个人防尘器具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配置抢救器材、工具箱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安全、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理措施,保证操作人员和抢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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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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