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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电气控制系统


21.2.1  电气控制系统应采取抗干扰措施。

21.2.2  电气控制系统中的报警装置应可靠、灵敏。

21.2.3  各单元机限位调节固定后不得随意移动。

21.2.4  各手柄操作位置、按钮、控制显示和信号,应与实际动作和运动方向相符。压力、温度、流量等仪器仪表指示应正确、灵敏、可靠。

21.2.5  按照电源的类型、等级和容量,检查其断流容量,熔断器容量,过压、欠压、过流等保护装置,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值。

21.2.6  用模拟操作检查工艺动作、指示、信号和联锁装置应正确、灵敏、可靠。

条文说明

    本节的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1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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