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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温度循环泄漏试验


6.17.1 试验设备
    温度循环试验设备应满足GB/T 25208-2010中6.2的规定。试验设备还应设有瓶组类试件试验时介质异常喷放的泄放保护措施。
6.17.2 试件要求
    灭火剂瓶组按设计的最大充装密度(或充装压力)充装灭火剂,内贮压式灭火系统瓶组增压至贮存压力。驱动气体瓶组和启动气体瓶组按设计的最大充装压力(或充装压力)充装气体,压力显示器、液位测量装置按工作位置安装在灭火剂瓶组(或驱动气体瓶组和启动气体瓶组)上,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7.3 试验程序
    试验前对瓶组质量和压力进行测量,采用压力损失作判断时,试件上安装(或更换)检验用0.4级精密压力表或相同等级的压力测量仪表。将试件置于恒温室中,温度控制在25℃±1℃,放置24h后读取被检瓶组压力值。采用质量损失作判断的试件只记录称重值。
    温度循环试验按在最高工作温度±2℃下放置24h,之后在最低工作温度±2℃下放置24h的顺序,进行三次循环试验,试验后,将试件置于25℃±5℃℃环境中放置24d,然后重复上述温度循环试验,再将试件置于25℃±5℃环境中放置24d后结束该试验。
    试验后,被检瓶组压力值读取和称重的程序与试验前相同。以手动方式启动瓶组,并对瓶组进行称重,计算出灭火剂的充装量。
    试验后,按6.39规定的方法进行安全泄放装置泄放压力试验;按6.34、6.4.4规定的方法进行压力显示器示值基本误差检验和气密性试验;按6.38规定的方法进行液位测量装置的报警功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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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2597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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