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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检验分类、检验项目和试验程序


7.1.1 型式检验
7.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的设计、结构、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产工艺、生产条件等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时。
    d)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e)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其他通过型式检验才能证明产品质量的情况。
7.1.1.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9的规定进行。
7.1.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不应少于表9的规定项目。






7.1.3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附录F~附录A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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