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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项目规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project of radio and television transmission coverage network

GB 55041-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12-26发布
202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
第22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41-2024,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2月26日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逐步取代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在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是主干,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

    关于五大要素。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各项要素是工程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定。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产业布局、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结合需求、资源、效益等因素合理分布。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项目构成的基本组成单元等,应实现并发挥项目的预期目标。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明确绿色、智慧、安全、环保等项目性能应达到的基本水平。项目的关键技术措施要求,主要规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可持续等方面的具体技术要求,应支撑或满足项目的功能性能要求贯彻落实。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还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条件等因素,实施相关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将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项目的建设和运维中。除配套执行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外,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也可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达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效益。项目采用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相关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条文说明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1〕11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等全生命周期所遵循的基本要求;保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安全建设和稳定运行所涉及的广播发射台、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广播电视微波传输线路、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及交互式网络电视和广播电视监测台所遵循的功能、性能要求;实现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技术措施。
    本规范中,规定规模、布局的条款是:第2.1节全部条款、第3.1.1条、第3.1.3条、第3.1.4条、第3.2.9条、第4.1.2条、第5.1.1条、第5.1.2条、第6.1.1条、第6.1.2条、第6.1.4条、第7.1.2条、第7.1.3条、第7.1.6条、第7.1.9条。
    本规范中,规定功能、性能的条款是:第2.3.4条、第2.3.5条、第2.5.4条、第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6条、第3.2.7条、第3.2.8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6条、第4.2.9条、第5.1.4条、第5.2.2条、第5.2.4条、第5.2.5条、第5.2.8条、第6.2.2条、第6.2.3条、第6.2.6条、第7.2.1条、第7.2.3条、第7.2.4条。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GY5013-2014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 5067-2017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 5068-2001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进行日常管理。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起草人员
    徐忠 方欣 张学旻 韩 勇 张宇敏 何红宇
    周伟荣 丁武 张荣建 毛旭辉 杨志刚 刘昕
    潘邦红 李杨 梁永忠 夏大桥 何文兴
    (三)审查人员
    邹峰 孟天畅 阚强 朱爱萍 郭汝艳 孙兰
    张浩 杨方正 袁汉亮 蔡晓梅 王欣刚 张博文
三、术语
1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 MW and SW broadcast transmitting station
    使用中波或短波广播波段频率,向空中发射广播电波信号的综合设施。
2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 FM broadcast and TV transmitting station
    使用米波、分米波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向空中发射广播电视电波信号的综合设施。
3 广播电视发射塔 radio and TV transmitting tower
    用作调频广播、电视信号发射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建(构)筑物。一般由桅杆、塔楼、塔体和塔下建筑等组成,常利用塔高兼作游览等使用。
4 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 earth station for satellite radio and TV
    通过卫星链路发送和接收广播电视信号的台站。
5 高功放 high power amplifier
    卫星上行射频高功率放大器。将低电平载频信号放大到远距离传输所要求的高功率电平载频信号的器件。
6 上变频器 up converter
    将低频载波信号转换为适合卫星信道传输所要求的高频载波信号的器件。
7 近场区 near field region
    抛物面天线前方的水平面上,距离天线口面的距离不大于D0的区域。按照D0=0.283D²/λ计算,其中,D为天线直径(单位:m);λ为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上行工作波长(单位:m)。
8 近场保护体 near field protection space
    在近场区内,抛物面天线前方以天线口面为出发点向前延伸形成圆柱体,然后该圆柱体再以10°的保护角向四周扩大所形成的截圆锥体。
9 微波传输线路 microwave transmission line
    由两端的端站、若干中继站和微波传输空间构成。
10 干线微波线路 main microwave line
    省际、省内干线的微波传输线路。
11 广播电视微波站 radio and television microwave station
    具备微波接力传输,且传输业务为广播电视信号、语音、数据等业务的台站。
12 微波首站 microwave origin station
    将广播电视节目源接入微波电路下行传输的起点站。
13 光缆干线网 optical cable backbone network
    光缆干线网是以光缆为媒质、跨区域连接两个及以上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大容量光传输网络,可分为国家光缆干线网和省光缆干线网。运行单位包括广播电视光缆传输中心站、节点站、中继站等,其中中继站是具备光传输信号再生、放大功能的站点,节点站是具备中继站功能基础上实现广播电视信号接收、传送、交换和转发功能的站点;中心站是具备节点站功能基础上承担网络管理、全网业务调度任务的站点。
14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 cable television network headend
    有线电视网络中负责接收、处理和传送广播电视信号和其他信号的系统,可分为总前端、主前端、分前端、远地前端等。
15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 network center of cable television
    有线广播电视节目集成、传输、播出的中心枢纽和网络运行的场所,安装有相应的系统设备和监控设备。
16 交互式网络电视 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
    利用宽带网络,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技术,向用户提供数字电视交互式服务。
17 广播电视监测台 radio, TV and network audio visual program monitoring station
    通过客观测量和主观评价方法来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传送的技术质量、覆盖效果和频谱负荷状况,如实反映广播电视播出质量、效果发射特性和频谱状况等。通过客观测量和主观评价方法来评判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合规性的综合设施。
18 场强室 field strength monitoring studio
    拥有专业场强测量设备和符合场强测量要求的场地,承担中波、短波无线广播信号电场强度精确测量的专用房屋。
19 测向站 radio direction-finder station
    利用无线电技术手段测定中、短波发射台和其他中、短波辐射源所在方位的综合设施。
20 遥控监测站、数据采集点 remote monitoring station and data acquisition point
    按照广播电视监测台远程控制指令自动完成目标区域的广播电视监测任务的综合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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