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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安全
2.5.1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应根据信息系统重要性对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采取相应等级保护,部署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稳定运行。
2.5.2 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应在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2.5.3 供配电系统的控制设备严禁通过外部网络进行远程通信。
2.5.4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
条文说明
2.5.4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的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红外监控报警系统、门禁和巡更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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