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严禁上传、处理、发送、转发涉密信息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2.4 塔桅


2.4.1 塔桅设施应在工厂内进行预拼装,桅杆的拉绳、锚具、绝缘子等应进行组合抗拉试验。

2.4.2 塔桅设施应定期巡检维护,出现气象风压达到当地基本风压60%以上、地震烈度6度以上、雷暴雨、火灾等异常情况或灾害时,应及时检查维护。

2.4.3 塔桅设施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后期使用情况:

      1 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2 异地搬迁;

      3 遭受影响结构安全的灾害或事故;

      4 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2.4.4 塔桅设施拆除应制订拆除方案。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项目规范 GB55041-202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