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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控制


12.3.1 数据采集和监控(SCADA)系统应根据规模、控制和节能要求配置,并应能实现取水、输水、水处理过程及配水的自动化控制和现代化管理。
12.3.2 应有自控系统故障时手动紧急切换装置。应能保证自控系统故障时,在电动情况下工艺设备正常运行。
12.3.3 地下水取水井群及水源地取水泵应根据用水量、出水压力、水质指标控制水泵运行数量。宜采用遥测、遥控系统。应根据当地的各类信号状况、通信距离、带宽要求和运营成本,确定选用移动通信网络或无线电台及光纤通信技术。
12.3.4 净水厂自动控制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模拟量及调节控制量较多的大、中型规模水厂可采用集散型微机控制系统。水厂进水,重力流宜根据流量、压力调节阀门开度进行控制;压力流除应调节进水阀门外,也可调节控制上一级泵站水泵运行台数和转速。加药量应根据处理水量、水质与处理后的水质进行控制。对于沉淀池,宜根据原水浊度和温度控制排泥时间。滤池宜根据滤层压差或出水浊度控制反冲洗周期、反冲洗时间和强度。对于臭氧接触池,宜根据出水余臭氧含量控制臭氧投加量。水厂出水,重力流送水时应根据出水流量调节阀门开度控制水量,压力流时应根据出水压力、流量控制送水泵运行台数或调节送水泵转速。
12.3.5 净水厂中空纤维膜微滤或超滤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膜处理系统的监控系统应包括独立的工艺检测与自动控制子系统;
    2 膜处理系统的自动控制系统应设有向水厂总体监控系统传送运行参数和接收其操作指令;
    3 膜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宜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和集散控制系统(DCS);
    4 膜系统的进水、出水、物理清洗、化学清洗系统应自动控制。配置预过滤器、真空系统时,也应自动控制。
12.3.6 配水管网中二次泵站应根据末端用户或泵站出口管网的压力调节水泵运行台数和转速。

条文说明
12.3.3 目前,井群自动控制已在不少城市和工业企业水厂建成并正常运行。实现井群“三遥”控制,可以节约人力,便于调度管理,提高安全可靠性。
12.3.4 对于二、三类城市10万m³/d以下规模的小型水厂,一般可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对主要生产工艺实现自动控制。
    对10万m³/d及以上规模的大、中型水厂,一般可采用集散型微机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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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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