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 基本规定


3.0.1 民宿建筑不应改变原有用地性质和权属,并应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3.0.2 民宿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
    2 建筑风貌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合理组织方便、舒适的生活休闲空间;
    3 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
3.0.3  民宿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的要求;
    2 宜就地取材,使用安全、环保、可再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条件时采用装配式结构或部品部件;
    3 宜采用节能设计,并符合现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要求。
3.0.4  设备系统应满足运行安全有效、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