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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消防联动控制


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5“设有可燃气体探测器场所,应在探测器报警后自动关闭可燃气体阀门”,是否需要联动事故风机?
    答:需要联动事故风机。对于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2.2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当设置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壁、常开防火门时,是否可只在其两侧设置火灾探测器连锁其动作?
    答: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当设置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壁时,可在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壁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由其自带的控制器完成联动控制功能。对设常开防火门的场所,可在常开防火门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在有人值班的场所或防火门附近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由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外控接点完成常开防火门的联动控制。

2.3 火灾时针对住宅配电系统的住宅电源联动切除的实现位置问题。在干线始端箱断路器处实现还是在层电表箱进线断路器处实现?
    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10.1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条文解释“关于切断点的位置,原则上应在变电所切断,比较安全。当用电设备采用封闭母线供电时,可在楼层配电小间切断”。可以理解为,当采用树干式供电时,在层电表箱总断路器处联动切除住宅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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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豫建设计[202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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