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2 转运调配


6.2.1 转运调配场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堆垛设备、粉尘控制系统、配套设施等。

6.2.2 进场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及其细分分类堆放,并应设置标识。

6.2.3 转运调配场应合理设置开挖空间及进出口。

6.2.4 转运调配场应配备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配备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条文说明

6.2.1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为了满足设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应具备的功能。

6.2.2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进厂垃圾分类堆放的要求。

6.2.3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开挖空间和进出口设置的安全要求。

6.2.4 规定了转运调配场装载设备的配置要求,装载机、推土机等作业机械数量应与作业需求相适应。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