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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线缆管道


4.3.1 线缆管道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线槽、桥架、线管巡检和维护,应补齐缺失的重要部件;
    2 检查桥架、线管是否锈蚀,并应除锈、防腐;
    3 检查桥架、线管接地状况,检查和调整伸缩节、补偿装置,应紧固松动的连接件和紧固件,矫正严重变形;
    4 应封堵气、水、虫、鼠进入孔洞,清除建筑进线孔洞部位排水障碍,修复弱电孔洞防火隔断、楼板防火封堵;
    5 清理室外管道井。
条文说明
4.3.1 线缆与管道维护范围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涉及的所有线路的槽、架、管和各类线缆。因掩埋、遮蔽等无法通过非破坏措施接触的槽、架、管和线缆不在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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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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