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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作制度


4.2.1  饰面板生产线全年工作日宜为300d。

4.2.2  饰面板生产线除锯边、砂光工序宜按每天工作1班或2班设置,其工序宜按每天工作3班设置。

4.2.3  饰面板生产线应按每班工作时间8h、有效工作时间7.5h设计。

条文说明

4.2.2  锯边、砂光工序设备噪声较大,应根据企业环境情况可少工作1班~2班,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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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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