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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自动控制
4.7.1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宜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或分段集中控制,相邻工段应有联络和控制信号。生产线宜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靠近操作中心宜设中心控制台。
4.7.2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的操作处应设置应急断电开关或自锁式停止按钮。
4.7.3 对操作顺序要求严格的设备,应设防误操作或自锁按钮。
4.7.4 可编程控制器(PLC)和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供电。电源切换时间应满足可编程控制器(PLC)和计算机的供电要求。
条文说明
4.7.4 PLC和计算机设置的不间断电源只需保证PLC和计算机中的程序不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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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原料贮存
- 3.1 一般规定
- 3.2 原料库的布置
- 4 饰面板生产线
- 4.1 生产线组成
- 4.2 工作制度
- 4.3 生产能力计算
- 4.4 工艺设计
- 4.5 设备配置与选型
- 4.6 气力输送
- 4.7 自动控制
- 4.8 工艺管道
- 4.9 主要工艺参数
- 4.10 饰面车间消耗指标
- 5 辅助生产工程
- 5.1 实 验 室
- 5.2 磨 刀 间
- 5.3 维 修 间
- 5.4 仓 库
- 6 公用工程
- 6.1 总平面布置
- 6.2 土建工程
- 6.3 电气工程
- 6.4 给水排水工程
- 6.5 供热工程
- 6.6 压缩空气站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
- 7 环境保护
- 8 职业安全卫生
- 8.1 职业安全
- 8.2 职业卫生
- 9 防火与防爆
- 10 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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