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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给水排水工程


6.4.1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4.2  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造板饰面生产线用水水质宜符合下列规定:

        1)pH值6.5~8.5。

        2)总硬度<450mg/l。

        3)压力0.25MPa~0.35MPa。

    2  调胶用水宜符合下列规定:

        1)pH值6.5~7.5。

        2)总硬度<300mg/l。 

    3  调胶间应设热水供应系统。

    4  设备冷却用水应循环使用,可采用一般工业用水。冷却水宜符合下列规定:

        1)水温<32℃。

        2)总硬度<450mg/l。

6.4.3  调胶工序排出废水,应单独处理或汇同企业其他工业废水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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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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