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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实 验 室
5.1.1 人造板饰面车间实验室宜设置在饰面生产车间内,也可根据全厂总体规划设置在工厂中心实验室。
5.1.2 实验项目应包括各种饰面材料、基材、胶料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的分析化验,成品的物理力学性能测定以及必要的工艺测试。
5.1.3 实验室面积不宜小于40m2。物理力学检测与化学分析宜分隔设置。增加试验项目研究时,可增加相应设备,实验室面积也应增加。
5.1.4 一般实验室用柜、工作台、水池宜选用定型系列产品。
5.1.5 实验室应设置通风设备及供热、降温、供水设施。
条文说明
5.1.1 大型综合企业的中心实验室,是面向全企业的,并带有科研、新产品开发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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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原料贮存
- 3.1 一般规定
- 3.2 原料库的布置
- 4 饰面板生产线
- 4.1 生产线组成
- 4.2 工作制度
- 4.3 生产能力计算
- 4.4 工艺设计
- 4.5 设备配置与选型
- 4.6 气力输送
- 4.7 自动控制
- 4.8 工艺管道
- 4.9 主要工艺参数
- 4.10 饰面车间消耗指标
- 5 辅助生产工程
- 5.1 实 验 室
- 5.2 磨 刀 间
- 5.3 维 修 间
- 5.4 仓 库
- 6 公用工程
- 6.1 总平面布置
- 6.2 土建工程
- 6.3 电气工程
- 6.4 给水排水工程
- 6.5 供热工程
- 6.6 压缩空气站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
- 7 环境保护
- 8 职业安全卫生
- 8.1 职业安全
- 8.2 职业卫生
- 9 防火与防爆
- 10 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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