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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无功补偿与谐波治理


8.7.1  毛纺织工厂的供电系统应设无功功率集中或分级补偿装置,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供电部门另有要求时,应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8.7.2  谐波治理宜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供电部门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

条文说明

8.7.2  毛纺织工厂由于大量使用变频调速设备和照明荧光灯采用电子镇流器等非线性用电设备,使得在设计中注意谐波危害和加强谐波防治措施显得越来越重要。谐波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电动机的转子造成明显局部发热,缩短其使用寿命或被迫降容运行;对变压器产生附加损耗,从而引起过热,使绝缘介质老化加剧导致绝缘损坏,同时产生噪声;会使并联补偿电容器吸收谐波电流而引发过载发热,严重时可引起谐波谐振,加剧电容器的老化和损坏;会使断路器的开断能力降低,严重时某些断路器的磁吹线圈不能正常工作;对设备中的电子设备,继电保护、通信线路都可能造成影响。近几年来有的毛纺织工厂大量采用了变频技术和数字控制设备,由于未重视谐波治理,经常发生毁损电力电容器,甚至使工艺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毛纺织工厂的谐波治理应根据谐波源采取应对措施,一般可有以下防治措施:

    (1)增加系统承受谐波能力,如在设计中采用35kV电网供电、选用单台容量大的供电变压器供电等;

    (2)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

    (3)改变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参数,或将电容器组的某些支路改为滤波器,或限制电容器组的投入容量,避免电力电容器组对谐波的放大等;

    (4)加装静止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采用TCR、TCT或SR型静补装置时,其容性部分设计成滤波器;

    (5)改变变频器性能,实现谐波源互补配置;

    (6)厂房照明荧光灯采用中功率因数的电感式镇流器;

    (7)不需随机调速的电动机不加装变频器;

    (8)采用无源或有源滤波器等其他新型抑制谐波的措施。

    另外,工程中常采用无功功率补偿和谐波电流滤波组合在一起,组成LC电路,按计算无功功率和供电部门对功率因数的要求进行无功功率补偿。电抗器的额定值通常为50Hz时,电容器的额定无功功率用百分比表示,常用值为7%。这也是经济可行的组合式补偿和滤除谐波的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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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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