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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竖向设计


4.3.1  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道路交通运输、土石方工程、防洪要求及综合管线等因素,并应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确定各建(构)筑物的场地标高。

4.3.2  厂区的防洪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的防洪标准。

4.3.3  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当自然地面高差较大且地形复杂时,也可采用阶梯式竖向布置,台阶的划分应满足厂区的功能划分和交通运输的需要。

4.3.4  厂区内地面标高应与厂外道路标高相协调。厂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大于厂外路面标高。

4.3.5  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设计标高,且不应小于0.15m,有运输要求的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应与运输线路标高相协调。

条文说明

4.3.1  厂区竖向设计主要考虑厂址的自然地形、工程地质、生产工艺、运输、防洪、排水、管线敷设、土石方工程等因素,这些因素有时相互矛盾和制约,需认真综合考虑,方可确定场地标高。

4.3.3  竖向设计宜首选平坡式。平坡式竖向布置有利于建筑物及综合管线的布置,具有运输物流便捷顺畅等优点。但在山区及丘陵地带及自然地形高差较大的地区,难以实现平坡式布置,只能采用阶梯式竖向布置。阶梯式竖向布置的重点是台阶的划分,同一功能的区域应在同一台阶或相邻台阶上。台阶的高度宜为1m~4m,竖向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

4.3.4  厂区内地面标高的设计应结合厂外道路标高、50年一遇的洪水位标高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设计原则是厂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大于厂外路面标高,厂区地面标高宜高出洪水位标高等。但在实际工程中有时很难做到,若达到上述要求,则土石方工程量大、工程投资大。所以在实际工程中,需综合协调竖向设计。厂区地面标高设计也可低于厂外路面标高,此时应在厂区入口处设反坡,以阻止厂外道路雨水流入厂区,同时使厂区路面雨水顺畅流入地下雨水管网,保证雨水管网与厂外市政雨水管道有效衔接。采取以上措施既减少了土石方工程量,节约了投资,也能保证厂区雨水的顺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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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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