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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保证生产厂房有符合操作、检修要求的面积和空间。应采用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能、环保、成熟可靠的建筑技术。

5.1.2  生产厂房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满足采光、通风、排汽、保温、隔热、防结露等要求,对有腐蚀性介质的部位,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条文说明

5.1.1  工厂设计应以满足和方便生产为前提,提供可满足工艺设备安装、操作和维护的空间。

5.1.2  针织厂的染整厂房中练漂、染色等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散发湿热气体,且含有腐蚀性介质,因此,建筑设计应根据不同地区气候特点,如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等,重点解决冬季车间去湿排雾、防结露、防腐蚀、夏季通风降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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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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