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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消防报警和消防控制室


10.4.1  仓库区的消防报警和消防控制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10.4.2  库房高度超过12m时,应设置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

10.4.3  丙类仓库的消防及照明供电系统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条文说明

10.4.2  当房间高度大于12m时,普通的点式感温和感烟探测器已不适用,因此应设置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

10.4.3  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多年来一直是我国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由于丙类仓库存放的为固体可燃物,故有必要从设计和使用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来预防和控制电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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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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