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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职业安全卫生


12.3.1  仓储工程职业安全卫生应做到安全可靠、保障健康、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2.3.2  仓库储存物品和作业过程,应按危害人体的途径和程度,进行危险性分析,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12.3.3  仓库区内宜设休息室和清洁饮水设施。

12.3.4  高度超过2.0m的作业场所应采取安全措施,可能有物品坠落的场所附近应设置警示标志。

12.3.5  与仓库区无关的酸、碱管线,以及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气体或液体的管线,不应穿越仓库区。

12.3.6  自动化立体库应设置防止人员进入堆垛机操作范围的隔离措施。

条文说明

12.3.1  仓库属于物品储存场所,人员和设备相对较少,危险因素相对少一些,但也不能忽视,应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应做到安全可靠、保障健康、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2.3.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自动化立体库由于技术成熟、存储密集高效、出入库高效及高度的智能化已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正是由于其自动化操作,库房属于无人操作区,自动化立体库的主要危险源来自于堆垛机,将堆垛机的操作区域物理隔离能有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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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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