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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操作电源


11.17.1 操作电源应保证对继电保护、自动控制、信号回路等负荷的连续可靠供电。
11.17.2 泵站操作电源宜采用直流电源,配电电压20kV及以下的泵站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操作电源。
11.17.3 蓄电池组正常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直流操作电压可采用110V或220V,其他所需直流电压可采用DC/DC装置进行变换。
11.17.4 蓄电池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或进线电压为220kV及以上时,应独立装设2组蓄电池;
    2 进线电压为110kV及以下时,宜独立装设1组蓄电池;进线电压为110kV的重要泵站,也可装设2组蓄电池。
11.17.5 蓄电池的容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站事故停电时的用电容量,停电时间宜按1h计算,若泵站按无人值班设计且远离生活区,停电时间宜按2h计算;
    2 计及全站最大冲击负荷容量。
11.17.6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控制的泵站应装设交流不间断电源。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宜采用在线式。
11.17.7 交流不间断电源UPS旁路开关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5ms。交流厂用电消失时,交流不间断电源满负荷供电时间不宜小于1h,若泵站按无人值班设计且远离生活区,停电时间不宜小于2h。
 
条文说明
11.17.2 20kV及以下的泵站宜采用直流系统作为操作电源,规模较小且当采用弹簧储能交流操动机构时,可采用电压互感器作为合闸电源,采用在线式不间断电源(UPS)作为分闸电源;也可采用在线式不间断电源(UPS)作为合分闸交流操作电源。
11.17.4 根据当前继电保护规范要求,220kV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等设备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并规定两套装置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上的联系,则蓄电池也应装设两组。
11.17.5 考虑到无人值班泵站的生活区可能设在远离泵站的地方,因此在时间上可适当增加。
11.17.7 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静态开关的故障检测及切换时间一般为1/4周波,对于50Hz的系统,其切换时间不大于5ms。交流厂用电消失时,交流不间断电源满负荷供电时间与直流系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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