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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工程交接验收
4.12.1 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1 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2 设备上应无遗留杂物。
3 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4 本体与附件上的所有阀门位置核对正确。
5 变压器本体应两点接地。中性点接地引出后,应有两根接地引线与主接地网的不同干线连接,其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6 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末屏接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电流互感器备用二次线圈端子应短接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7 储油柜和充油套管的油位应正常。
8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且指示位置正确。
9 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10 测温装置指示应正确,整定值符合要求。
11 冷却装置应试运行正常,联动正确;强迫油循环的变压器、电抗器应启动全部冷却装置,循环4h以上,并应排完残留空气。
12 变压器、电抗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应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应正确。
13 局部放电测量前、后本体绝缘油色谱试验比对结果应合格。
4.12.2 变压器、电抗器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1 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闸时,其中性点必须接地。
2 变压器、电抗器第一次投入时,可全电压冲击合闸。冲击合闸时,变压器宜由高压侧投入;对发电机变压器组结线的变压器,当发电机与变压器间无操作断开点时,可不作全电压冲击合闸,只作零起升压。
3 变压器、电抗器应进行5次空载全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0min;全电压冲击合闸时,其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动作。
4 变压器并列前,应核对相位。
5 带电后,检查本体及附件所有焊缝和连接面,不应有渗油现象。
4.12.3 在验收时,应移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安装技术记录、器身检查记录、干燥记录、质量检验及评定资料、电气交接试验报告等。
2 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说明文件。
3 制造厂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清单。
4.12.1 本条规定了变压器、电抗器投入试运行前应检查的项目:3、5、6款是为了保证变压器能安全投入运行,不发生损坏变压器的事故,作为强制性条文。
变压器、电抗器试运行,是指其开始带电后,并带一定的负荷(即系统当时可能提供的最大负荷)连续运行24h。
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期间应带额定负荷,但变电站的变压器初投入时,一般都无带额定负荷的条件,一般只能带一定负荷,即系统当时可能提供的最大负荷。连续运行24h后,即可认为试运行结束。
4.12.2 本条规定:
1 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闸时,中性点必须接地。在以往工程中由于中性点未接地而进行冲击合闸,造成变压器损坏,因此将该项作为强制性条文。
2 为了避免发电机承受冲击电流,以从高压侧冲击合闸为宜。变压器中如三绕组500/220/35~60kV的中压侧过电压较高,也不强行非从高压侧冲击合闸,故规定冲击合闸时宜由高压侧投入,进行5次冲击试验是原规范规定,经代表讨论确定的,并已执行多年;当发电机与变压器间无操作断开点时,可以不作全电压冲击合闸。
对此问题,有的认为所有变压器均应从高压侧作五次全电压冲击合闸,以考核变压器是否能经受得住冲击,因曾有过冲击时变压器被损坏的情况;另外多数单位认为,发电机变压器单元接线的变压器,不需要从高压侧进行五次全电压冲击合闸试验,因为这种单元结线一般都是大型发电机组,运行中无变压器高压侧空载合闸的运行方式,而变压器与发电机之间为封闭母线连接,无操作断开点,为了进行冲击合闸试验,须对分相封闭母线进行几次拆装,将浪费机组投产前的宝贵时间。变压器冲击合闸,主要是考验冲击合闸时变压器产生的励磁涌流对继电保护的影响,并不是为了考核变压器的绝缘性能。经多次会议讨论后规定可不作全电压冲击合闸试验。
3 由于变压器、电抗器第一次全电压带电后必须对各部进行检查,如:声音是否正常、各联接处有无放电等异常情况,故规定第—次受电后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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