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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新装电力变压器及油浸电抗器不需干燥的条件
A.0.1 带油运输的变压器及电抗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缘油电气强度及含水量试验应合格。
2 绝缘电阻及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合格。
3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合格,电压等级在35kV以下或容量在4000kV·A以下者不作要求。
A.0.2 充气运输的变压器及电抗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器身内压力在出厂至安装前均应保持正压。
2 残油中含水量不应大于30ppm;残油电气强度试验在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下者不应低于30kV,500kV及以上者不应低于40kV。
3 变压器及电抗器注入合格绝缘油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缘油电气强度及含水量应合格。
2)绝缘电阻及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合格。
3)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合格。
4 当器身未能保持正压,而密封无明显破坏时,应根据安装及试验记录全面分析,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作综合判断,决定是否需要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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