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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互感器在运输、保管期间应防止受潮、倾倒或遭受机械损伤;互感器的运输和放置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5.1.2 互感器整体起吊时,吊索应固定在规定的吊环上,并不得碰伤伞裙。
5.1.3 互感器到达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除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外,尚应作下列外观检查:
1 互感器外观应完整,附件应齐全,无锈蚀或机械损伤。
2 油浸式互感器油位应正常,密封应严密,无渗油现象。
3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磁装置和谐振阻尼器的铅封应完好。
4 气体绝缘互感器内的气体压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5 气体绝缘互感器所配置的密度继电器、压力表等,应经校验合格,并有检定证书。
5.1.1 35kV及以上互感器目前多数采用油浸瓷套式结构,体型较高,因此制造厂对其搬运、保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制造厂规定瓷套式互感器的运输倾斜度不得大于15°,互感器的结构一般都按直立安装考虑,运输时应直立运输,否则将造成内部损坏、渗漏。但330kV及以上电流互感器由于器身太高,无法直立运输,现都卧倒运输,故规定互感器的运输和放置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5.1.2 互感器整体起吊时,由于重量较重,利用瓷套管或瓷套管顶帽起吊,将使其受损伤,故须规定起吊时不得碰伤瓷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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