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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的安装
4.4.1 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 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铭牌及防爆标志应正确、清晰;
2 设备的外壳和透光部分,应无裂纹、损伤;
3 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应无松动和锈蚀,接线盒盖应紧固;
4 保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完好;
5 密封衬垫应齐全、完好,应无老化变形,并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4.4.2 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的空气或气体应清洁,不得含有爆炸性混合物及其他有害物质。
4.4.3 通风过程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当排入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时,应采取防止火花和炽热颗粒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吹出的措施。
4.4.4 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应按先通风后供电、先停电后停风的程序正常动作。在电气设备通电起动前,外壳内的保护气体的体积不得小于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小换气体积与5倍的相连管道容积之和。
4.4.5 运行中电气设备及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风压、气压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4.6 运行中的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内部的火花、电弧,不应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
4.4.7 通风管道应密封良好。
4.4.1 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有防护、减少漏气、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4.4.2 进入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内的气体是防爆措施,气体来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环境,为防止有腐蚀金属和降低绝缘性能、有损设备性能的气体进入设备和管道,规定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部的空气或气体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4.4.3 为了避免因火花或炽热颗粒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规定。
4.4.4 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的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联锁装置的动作程序应正确。但设备通电前的置换风量因设备结构各异,故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来确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连管道的容积计算风量。
4.4.5 电气设备及系统要维持产品技术条件中最低的所需压力值,是为了防止外部可燃气体进入,因产品的结构和所要求的最低压力值不尽相同,所以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而应以产品的技术文件为准。
4.4.6 运行中的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如果内部的火花和电弧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事故,因此设备安装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4.4.7 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有此项要求,对管道的密封应经过认真检查,以保证整个通风系统的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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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 4.1 一般规定
- 4.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 4.3 增安型和“n”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 4.4 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的安装
- 4.5 油浸型“o”电气设备的安装
- 4.6 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的安装
- 4.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 5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 5.1 一般规定
- 5.2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缆线路
- 5.3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钢管配线
- 5.4 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线路
- 6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 6.1 一般规定
- 6.2 电气设备的安装
- 6.3 电气线路
- 7 接地
- 7.1 保护接地
- 7.2 防静电接地
- 8 工程交接验收
- 附录A 防爆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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