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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电源和接地
5.4.1 电源系统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当电压波动超过-10%~5%时,应设置交流稳压电源装置。
5.4.2 音频、视频设备宜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供电容量应满足系统全部开通时的容量。
5.4.3 在控制室、机房应配置专用配电箱,并应在周围墙上均匀安装220V三芯电源插座。
5.4.4 交流电源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100mV。
5.4.5 保护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地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中的地线,与交流电源的零线应严格分开。
2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当设置单独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当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Ω。
3 保护地线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25mV。
5.4.6 接地系统应采用单点接地的方式。控制台、机柜等均应分别采用铜质导线一点接至接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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