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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人造板材幕墙在加工制作前应与建筑、结构施工图进行核对,对已建主体结构进行复测,并应按实测结果对幕墙设计进行必要调整。
8.1.2 人造板材的加工制作宜采用专用设备在厂房内完成。设备的加工精度应满足幕墙面板设计要求,刀具的切削性能应与面板材料相适应并保持锋利,加工时,宜以面板正面(装饰面)作为加工基准面。
8.1.3 检测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8.1.4 背栓孔的加工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背栓孔应采用与背栓产品配套的专用钻孔设备,钻头的切削性能应与面板材料相适应。需要对钻头进行冷却或润滑时,冷却剂或润滑剂不得对面板材料造成污染。
2 面板背面影响背栓孔加工和安装的背纹和粗糙表面应预先打磨平整。
3 背栓孔的形状、数量、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和扩孔直径应符合背栓产品的技术要求。
4 背栓孔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内应光滑、洁净。
5 背栓孔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4的规定。
6 背栓与面板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背栓的安装方法、装配尺寸和紧固力矩应符合背栓产品生产厂家的规定。
表8.1.4 背栓孔加工尺寸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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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材料
- 3.1 一般规定
- 3.2 铝合金型材
- 3.3 钢材
- 3.4 面板材料
- 3.5 连接件与紧固件
- 3.6 密封材料和粘结材料
- 3.7 其他材料
- 4 建筑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性能设计和检测要求
- 4.3 面板接缝设计
- 4.4 构造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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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其他安全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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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 5.2 材料力学性能与物理性能
- 5.3 荷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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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连接设计
- 6 面板及其连接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短挂件支承连接的瓷板、微晶玻璃板、陶板
- 6.3 通长挂件支承连接的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纤维水泥板
- 6.4 背栓支承连接的瓷板、微晶玻璃板、纤维水泥板
- 6.5 背面预置螺母支承连接的石材蜂窝板
- 6.6 穿透支承连接的木纤维板、纤维水泥板
- 6.7 背面支承连接的木纤维板
- 7 支承结构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横梁
- 7.3 立柱
- 8 加工制作
- 8.1 一般规定
- 8.2 铝型材
- 8.3 钢构件
- 8.4 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
- 8.5 石材蜂窝板
- 8.6 木纤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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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构件、组件检验
- 9 安装施工
- 9.1 一般规定
- 9.2 安装施工准备
- 9.3 预埋件、后锚固连接件
- 9.4 幕墙安装
- 9.5 安全规定
- 10 工程验收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工程验收
- 11 保养和维修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检查与维修
- 11.3 清洗
- 附录A 石材蜂窝复合板等效弯曲刚度计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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