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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钢构件


8.3.1 平板式预埋件锚板和锚筋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预埋件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板边长允许偏差应为±5mm;

    2 一般锚筋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两面为整块锚板的穿透式预埋件的锚筋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3 圆锚筋的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5mm;

    4 锚筋与锚板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ls/30(ls为锚固钢筋长度,单位为mm)。

8.3.2 碳素钢槽式预埋件表面及槽内应进行防腐处理,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表8.3.2 碳素钢槽式预埋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mm)

    注:ls为锚固钢筋或锚爪的长度。

8.3.3 幕墙构件连接件、支承件的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件、支承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凸、翘曲、变形等缺陷;

    2 连接件、支承件加工尺寸(图8.3.3)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图8.3.3 连接件、支承件尺寸示意

a-连接件高度;b-连接件长度;c-孔间距;d-孔宽度;e-孔边距;t-壁厚;α-弯曲角度

表8.3.3 连接件、支承件尺寸允许偏差

8.3.4 钢构件的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8.3.5 钢构件焊接、螺栓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及《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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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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