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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维护保养


11.2.1 化验室仪器应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作技术检验、校核合格,并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内使用;化验室仪器及附属设备应进行维护和妥善保管。

11.2.2 精密仪器的电源应安装电子稳压器。不应随意搬动大型检测分析仪器,必须搬动时应做好记录;搬动后应经过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各种精密仪器和贵重器皿应专人专管,使用前应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应按规定认真操作。

11.2.3 应巡检在线分析仪、加药设备、取样和排污装置等,确认其处于正常状态。

11.2.4 化验室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干净;

    2 化验室应防止颗粒物、振动、噪声、烟雾、电磁辐射等环境因素对分析检验工作的影响和干扰;

    3 化验室通风、照明和能源等应满足化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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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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