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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转运站运行管理机构应结合垃圾转运站运行实际对各系统设备制定维护保养方案,方案应包括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等内容,并宜编写单体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做到维护保养人员人手一册。
4.1.2 站内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维护保养手册进行,全站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不宜小于90%。
4.1.2 站内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维护保养手册进行,全站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不宜小于90%。
条文说明
4.1.1 转运站设备种类较多,不同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周期、所需人力均不同,因此需要根据不同设备的特点制定维护保养手册,以方便维护保养人员使用。
4.1.2 本条所述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总台数/生产设备总台数x100%。生产设备总台数应包括转运站在用的、备用的、停用的以及正在检修的全部生产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使用以及由基建部门代管的设备。考核设备完好率时需按完好标准逐台衡量,不能采取抽查推算的办法。完好设备的标准一般包括:
(1)设备性能良好,如垃圾压缩设备的压缩比达到工艺要求;
(2)设备运转正常,如零部件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标准要求,润滑系统正常,设备运转无超温、超压等现象;
(3)燃料、油料等消耗正常,油、水、气、电无泄漏现象。对于不同类型的设备,还需要规定具体标准。例如传动系统的变速级别要齐全、滑动部分要灵敏、油路系统要畅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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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3 运行操作与管理
- 3.1 一般规定
- 3.2 垃圾进站计量
- 3.3 卸料与垃圾接收系统
- 3.4 水平压缩设施
- 3.5 垂直压缩设施
- 3.6 转运车操作
- 3.7 通风除尘与除臭系统
- 3.8 污水收集与处理
- 3.9 消杀
- 3.10 控制与检测
- 4 维护保养
- 4.1 一般规定
- 4.2 垃圾进站计量
- 4.3 卸料与垃圾接收系统
- 4.4 垃圾压缩系统
- 4.5 垃圾转运车
- 4.6 通风除尘与除臭系统
- 4.7 污水收集与处理
- 4.8 控制与检测
- 5 安全操作与管理
- 5.1 一般规定
- 5.2 垃圾进站计量
- 5.3 卸料与垃圾接收系统
- 5.4 水平压缩设施
- 5.5 垂直压缩设施
- 5.6 垃圾转运车
- 5.7 通风除尘与除臭系统
- 5.8 污水收集与处理
- 5.9 药剂管理与使用
- 5.10 控制与检测
- 5.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作业和人员防护
- 附录A 生活垃圾转运站相关运行记录表
- 附录B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艺设备运行状况和重要数据记录表
- 附录C 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运出联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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