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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作业和人员防护
5.11.1 转运站服务所在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转运站运行管理机构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应对转运站服务范围内的疫情进行识别,确认来自疫区的垃圾收集车辆。
5.11.2 来自疫区的生活垃圾应采用非暴露式转运方式转运。
5.11.3 对疫区垃圾采用非暴露式转运作业时,宜采用机械搬运垃圾桶,操作人员应按照防疫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5.11.2 来自疫区的生活垃圾应采用非暴露式转运方式转运。
5.11.3 对疫区垃圾采用非暴露式转运作业时,宜采用机械搬运垃圾桶,操作人员应按照防疫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条文说明
5.1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会造成病原微生物的大范围传播,生活垃圾是病原微生物传播的主要载体,因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疫区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需要高度关注。需要对疫区的生活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对于垃圾转运站来说,就要识别哪些垃圾车来自疫区。
5.11.2 疫区的生活垃圾中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可能性大,如果在转运站内对这种垃圾进行卸料、装箱等作业,会造成病原微生物在转运站内扩散,对转运站操作人员的健康构成威胁,同时也不利于疫情的控制。对于一些厨余垃圾,由于量少,可采用垃圾桶直接装车的方式,小车换大车式转运,转运操作不会造成垃圾暴露。而对于其他生活垃圾,一般是用后装式压缩车进行收集的,如果对其转运,就要进行卸料、装箱操作,这就会造成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因此本条要求对于疫区垃圾不允许实施转运作业,由收集车直接运往垃圾处理设施。
5.11.3 疫区垃圾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可能性较大,为了降低操作人员感染的风险,尽量使用机械化作业。有的操作确需人工的,操作人员需佩戴好防护服、口罩、护眼罩等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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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3 运行操作与管理
- 3.1 一般规定
- 3.2 垃圾进站计量
- 3.3 卸料与垃圾接收系统
- 3.4 水平压缩设施
- 3.5 垂直压缩设施
- 3.6 转运车操作
- 3.7 通风除尘与除臭系统
- 3.8 污水收集与处理
- 3.9 消杀
- 3.10 控制与检测
- 4 维护保养
- 4.1 一般规定
- 4.2 垃圾进站计量
- 4.3 卸料与垃圾接收系统
- 4.4 垃圾压缩系统
- 4.5 垃圾转运车
- 4.6 通风除尘与除臭系统
- 4.7 污水收集与处理
- 4.8 控制与检测
- 5 安全操作与管理
- 5.1 一般规定
- 5.2 垃圾进站计量
- 5.3 卸料与垃圾接收系统
- 5.4 水平压缩设施
- 5.5 垂直压缩设施
- 5.6 垃圾转运车
- 5.7 通风除尘与除臭系统
- 5.8 污水收集与处理
- 5.9 药剂管理与使用
- 5.10 控制与检测
- 5.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作业和人员防护
- 附录A 生活垃圾转运站相关运行记录表
- 附录B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艺设备运行状况和重要数据记录表
- 附录C 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运出联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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