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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烧结和球团
6.5.1 烧结冷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点火器应设置空气、煤气低压自动切断煤气的装置,低压报警装置和指示信号。
2 点火器烧嘴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煤气管道应设置煤气紧急事故快速切断阀。
3 点火器宜设置火焰监测装置。
4 烧结矿冷却后平均温度应小于150℃。
6.5.2 主抽风系统的机头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爆、防腐和降温装置。
6.5.3 球团焙烧和风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热多管除尘器、抽风干燥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腐和降温装置,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爆装置。
2 抽干风机和回热风机及管道应根据设定的风流温度采取调温措施,风机及管道接头处应严密。
6.5.4 磨煤、喷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粉制备烘干介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环冷机热废气为烘干介质时,宜在热风进入磨煤机前设置除尘装置;
2)热风炉提供煤粉制备烘干介质时,热风炉应设放散烟囱,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煤磨机完全隔开;燃煤热风炉提供的热风含尘粒度大于0.5mm时,应设置降尘装置。
2 煤粉制备与输送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的防爆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2)磨煤室应设置消防车道;
3)磨煤机出口管道、除尘器、煤粉仓应设置泄爆孔,泄爆孔的朝向应考虑泄爆时不危及人员和设备;
4)除尘器的进口处必须设有快速截断阀或电动阀;
5)磨煤机进出口处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煤粉仓和除尘器必须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置;
6)磨煤机出口处、煤粉仓及布袋除尘器中的烟煤煤粉温度不应高于70℃,无烟煤煤粉温度不应高于80℃;
7)除尘器、煤粉仓等设备应设置灭火装置。
3 喷煤系统停止喷吹时,烟煤煤粉在仓内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5.00h,无烟煤煤粉在仓内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8.00h。煤粉仓仓体结构应能保证煤粉完全从仓内自动流出。
1 点火器应设置空气、煤气低压自动切断煤气的装置,低压报警装置和指示信号。
2 点火器烧嘴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煤气管道应设置煤气紧急事故快速切断阀。
3 点火器宜设置火焰监测装置。
4 烧结矿冷却后平均温度应小于150℃。
6.5.2 主抽风系统的机头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爆、防腐和降温装置。
6.5.3 球团焙烧和风流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热多管除尘器、抽风干燥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腐和降温装置,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爆装置。
2 抽干风机和回热风机及管道应根据设定的风流温度采取调温措施,风机及管道接头处应严密。
6.5.4 磨煤、喷煤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粉制备烘干介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环冷机热废气为烘干介质时,宜在热风进入磨煤机前设置除尘装置;
2)热风炉提供煤粉制备烘干介质时,热风炉应设放散烟囱,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煤磨机完全隔开;燃煤热风炉提供的热风含尘粒度大于0.5mm时,应设置降尘装置。
2 煤粉制备与输送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的防爆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2)磨煤室应设置消防车道;
3)磨煤机出口管道、除尘器、煤粉仓应设置泄爆孔,泄爆孔的朝向应考虑泄爆时不危及人员和设备;
4)除尘器的进口处必须设有快速截断阀或电动阀;
5)磨煤机进出口处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煤粉仓和除尘器必须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置;
6)磨煤机出口处、煤粉仓及布袋除尘器中的烟煤煤粉温度不应高于70℃,无烟煤煤粉温度不应高于80℃;
7)除尘器、煤粉仓等设备应设置灭火装置。
3 喷煤系统停止喷吹时,烟煤煤粉在仓内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5.00h,无烟煤煤粉在仓内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8.00h。煤粉仓仓体结构应能保证煤粉完全从仓内自动流出。
条文说明
烧结主要工艺组成如下:原燃料接受及制备系统、配料混合系统、烧结冷却系统、主抽风系统、整粒筛分系统、成品输出系统。
球团主要工艺组成如下:原燃料及黏结剂进料系统、精矿干燥及高压辊磨系统、配料混合造球系统、球团焙烧冷却及风流系统、煤粉制备及喷煤系统、燃油贮存输送及供油系统、燃气净化加压及燃烧系统、成品输出系统。
针对以上流程确定烧结和球团的重点防火区域或主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是:烧结冷却系统、主抽风系统、球团焙烧冷却及风流系统、煤粉制备及喷煤系统、燃油贮存输送及供油系统、燃气净化加压及燃烧系统及其相关建(构)筑物和设施。
6.5.1 烧结冷却系统包括烧结机室和冷却机室,点火器布置在烧结机室,需要24h不间断地使用煤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或混合煤气),是烧结厂发生火灾的高危场所。因此,本规范对点火器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
但点火器只是烧结厂煤气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规范也只是对点火器在烧结工艺中的特殊需要求进行了规定,其他涉及煤气的通用规定(如煤气管道的防雷接地、排水、焊接及热膨胀等)和烧结工艺中使用煤气的其他设施都必须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烧结矿冷却后的平均温度对于冷却机卸料胶带是否能正常工作至关重要,很多钢铁冶金企业均发生过因烧结矿冷却不好而导致烧结运料皮带及通廊毁于火灾的案例,严重影响了设备作业率,因此本规范明确规定在冷却机设计时要求冷却后的烧结矿的平均温度低于150℃。
6.5.2 根据原冶金冶金工业部《烧结球团安全规程》第3.3.6条的有关条款制定。机头电除尘器处理的烟气是来自烧结及大烟道的烧结含尘废气,由于烧结配料的不同,烟气和粉尘的性质会有所不同。当机头电除尘器处理烧结配料中加入了可燃含铁杂料(如含油轧钢皮)或因烧结生产固体燃料以无烟煤为主而产生的烟气,都有可能引起机头电除尘器的燃烧或爆炸。因此,为了保证机头电除尘器的安全运行,应严格控制可燃物或气体进入机头电除尘器,同时机头电除尘器的外壳设计应设置防爆门(或防爆阀)。
6.5.4 球团煤粉制备系统与水泥焙烧的煤粉制备系统工况十分相似,而与高炉喷吹烟煤系统的工况相距甚远,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制定。
1 关于煤粉制备的烘干介质的规定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第6.6.5条的规定,以及某120万t/a球团厂因燃煤热风炉提供的热风中夹带火星(大颗粒煤灰)引起布袋收尘器燃烧爆炸的火灾案例而制定的。
2 当磨煤机断煤时,利用旁通放散烟囱调节入磨干燥介质温度,需防止出磨气体温度过高引起爆炸;煤磨间为易燃易爆场所,而煤粉制备热风炉属易散发火花地点,从满足生产和防火安全角度考虑,作出专门规定。对磨煤机的出口煤粉和除尘器的煤尘温度的要求是依据原冶金工业部《烧结球团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3 对不同煤种在煤仓内的贮存时间要求是依据原冶金工业部《烧结球团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球团主要工艺组成如下:原燃料及黏结剂进料系统、精矿干燥及高压辊磨系统、配料混合造球系统、球团焙烧冷却及风流系统、煤粉制备及喷煤系统、燃油贮存输送及供油系统、燃气净化加压及燃烧系统、成品输出系统。
针对以上流程确定烧结和球团的重点防火区域或主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是:烧结冷却系统、主抽风系统、球团焙烧冷却及风流系统、煤粉制备及喷煤系统、燃油贮存输送及供油系统、燃气净化加压及燃烧系统及其相关建(构)筑物和设施。
6.5.1 烧结冷却系统包括烧结机室和冷却机室,点火器布置在烧结机室,需要24h不间断地使用煤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或混合煤气),是烧结厂发生火灾的高危场所。因此,本规范对点火器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
但点火器只是烧结厂煤气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规范也只是对点火器在烧结工艺中的特殊需要求进行了规定,其他涉及煤气的通用规定(如煤气管道的防雷接地、排水、焊接及热膨胀等)和烧结工艺中使用煤气的其他设施都必须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烧结矿冷却后的平均温度对于冷却机卸料胶带是否能正常工作至关重要,很多钢铁冶金企业均发生过因烧结矿冷却不好而导致烧结运料皮带及通廊毁于火灾的案例,严重影响了设备作业率,因此本规范明确规定在冷却机设计时要求冷却后的烧结矿的平均温度低于150℃。
6.5.2 根据原冶金冶金工业部《烧结球团安全规程》第3.3.6条的有关条款制定。机头电除尘器处理的烟气是来自烧结及大烟道的烧结含尘废气,由于烧结配料的不同,烟气和粉尘的性质会有所不同。当机头电除尘器处理烧结配料中加入了可燃含铁杂料(如含油轧钢皮)或因烧结生产固体燃料以无烟煤为主而产生的烟气,都有可能引起机头电除尘器的燃烧或爆炸。因此,为了保证机头电除尘器的安全运行,应严格控制可燃物或气体进入机头电除尘器,同时机头电除尘器的外壳设计应设置防爆门(或防爆阀)。
6.5.4 球团煤粉制备系统与水泥焙烧的煤粉制备系统工况十分相似,而与高炉喷吹烟煤系统的工况相距甚远,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制定。
1 关于煤粉制备的烘干介质的规定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第6.6.5条的规定,以及某120万t/a球团厂因燃煤热风炉提供的热风中夹带火星(大颗粒煤灰)引起布袋收尘器燃烧爆炸的火灾案例而制定的。
2 当磨煤机断煤时,利用旁通放散烟囱调节入磨干燥介质温度,需防止出磨气体温度过高引起爆炸;煤磨间为易燃易爆场所,而煤粉制备热风炉属易散发火花地点,从满足生产和防火安全角度考虑,作出专门规定。对磨煤机的出口煤粉和除尘器的煤尘温度的要求是依据原冶金工业部《烧结球团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3 对不同煤种在煤仓内的贮存时间要求是依据原冶金工业部《烧结球团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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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电缆和电缆敷设
- 10.4 防雷和防静电
- 10.5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 附录A 钢铁冶金企业火灾探测器选型举例和电缆区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 附录B 钢铁冶金企业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
- 附录C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划分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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