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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临时建筑
4.8.1 施工现场供人员使用的临时建筑应稳定、可靠,应能抵御大风、雨雪、冰雹等恶劣天气的侵袭,不得采用钢管、毛竹、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设简易的临时建筑物,不得将夹芯板作为活动房的竖向承重构件使用。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
4.8.2 临时建筑布置不得选择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应避开河沟、高边坡、深基坑边缘。
4.8.3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地基基础应稳固。严禁在临时建筑基础及其影响范围内进行开挖作业。
4.8.4 围挡宜选用彩钢板等轻质材料,围挡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8.5 弃土及物料堆放应远离围挡,围挡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警示标志。严禁在施工围挡上方或紧靠施工围挡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4.8.6 餐厅、资料室应设置在临时建筑的底层,会议室宜设在临时建筑的底层。
4.8.7 在影响临时建筑安全的区域内堆置物不得超重堆载,严禁堆土、堆放材料、停放施工机械,并不应有强夯、混凝土输送等振动源产生的振动影响。
4.8.8 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在组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活动房使用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允许荷载。
4.8.9 搭设在空旷、山脚处的活动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4.8.10 临时建筑严禁设置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除期间可能倒塌覆盖的范围内。
条文说明
4.8.4 现场临时围挡的做法有很多种,选择轻质材料是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4.8.6 本条规定了人员密集、荷载大的房间设置在底层,主要考虑临时建筑的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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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2 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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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挖孔桩工程
- 4.5 脚手架工程
- 4.6 模板工程
- 4.7 操作平台
- 4.8 临时建筑
- 4.9 钢围堰工程
- 4.10 装配式建筑工程
- 4.11 拆除工程
- 5 高处坠落
- 5.1 一般规定
- 5.2 基坑工程
- 5.3 脚手架工程
- 5.4 模板工程
- 5.5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 5.6 门窗工程
- 5.7 吊装与安装工程
- 5.8 垂直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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